無菌室使用規程
一. 目的 規范無菌室的各項管理,特制定本規程
二. 范圍 適用于公司化驗室的無菌室的使用和管理
三. 職責 1.微生物檢驗人員負責無菌室的日常管理和維護
2.檢驗人員必須遵守本規程
四. 內容
1、無菌室僅作為微生物檢測過程的使用場所,要求**大限度的保持無菌狀態,禁止在無菌室內從事與微生物檢測操作無關的操作或活動。
2、無菌室內不得存放雜物,已經滅菌的物件的存放時間不宜過長,盡可能減少存放在無菌室物品的數量。
3、無菌室內水、電、藥品等的使用要求厲行節約,儀器的使用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。
4、在無菌室內進行微生物檢測之前1-2小時,開啟紫外燈對空間進行殺菌。
5、進入無菌室開展檢測工作的人員要求穿戴經過紫外燈消毒過的衣帽,關掉紫外燈,打開日光燈,進入無菌室進行操作。
6、進入無菌室后,隨手關好門。
7、檢驗過程中要求如實做好原始記錄,檢測過程嚴格按照檢測規程進行,確保檢測結果準確無誤。
8、無菌室**少每周做一次作空白對照樣,空氣衛生情況**少每月檢測一次。
9、檢驗完成后,立即清理、清潔無菌室,將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帶出無菌室,關閉日光燈,關嚴無菌室門。
10、除每日進行清潔和使用前的殺菌之外,要根據空白樣的檢測情況,及時對無菌室進行徹底的消毒。
11、未經批準,不得隨便帶外單位或外部門的人員參觀,非檢驗人員不得入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