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責任者: QC主管、生測檢驗員對本SOP的實施負責。 4 程序: 4.1 說明
4.1.1
超凈工作臺是用于微生物檢測時潔凈局部工作的重要設備,具有初、中、高三級空氣過濾,在十萬級的潔凈室內凈化有效工作區域達100級。
4.1.2 本檢定規程方法參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(GMP)中的風速,塵埃粒子及微生物數量及生產廠的儀器說明書擬訂。
4.2 檢定項目和技術要求
4.2.1 過濾效果:直徑≧0.5μm的實測塵埃粒子不得過3500個/m3;直徑≧5μm的實測塵埃粒子不得檢出。
4.2.2 風速:工作區域不小于0.08 m /s。
4.2.3工作區域微生物**大允許數:沉降菌平均每個培養皿不得超過1個。 4.3 檢定條件
4.3.1 室內環境應在10萬級潔凈區內,溫度18~26℃,相對濕度為45~65%,壓差、換氣次數符合規定。
4.3.2 所用檢測儀器:測量風速儀、塵埃粒子計數器、菌落計數器。
4.3.3測試時間應在室內凈化空氣調節系統運行1小時后,開啟紫外線燈30min后,開啟
潔凈工作臺10分鐘后進行。
4.4 檢定方法 4.4.1 風速測量
用風速測定儀在潔凈工作臺工作區域上方中央2點測量風速,分別記錄數值,每個測量值均不低于0.08 m /s,即判為本項檢測符合技術要求。
4.4.2 塵埃粒子數:按塵埃粒子計數器的標準操作規程進行操作。 4.4.2.1采樣部位:將測量探頭分別在潔凈工作臺離臺面15cm的工作區域中央2點進行采樣。
4.4.2.2 采樣次數:每點3次
4.4.2.3 采樣量:0.5μ粒 2.83L/次 5μ粒 2.83L/次 4.4.2.4 結果計算
其中:C1=**次采樣粒子濃度
C2=第二次采樣粒子濃度 C3=第三次采樣粒子濃度 A1=**采樣點平均粒子濃度 A2=第二采樣點平均粒子濃度
4.4.3.5 結果判定:直徑≥0.5?m的塵埃粒子未超過3500個/m3;直徑≥5?m未檢出,判本項檢測符合技術要求。
4.4.3 沉降菌測定
4.4.3.1所用儀器及培養基的準備滅菌見“潔凈區沉降菌檢測程序”及“微生物限度檢查法”。
4.4.3.2 測試步驟
4.4.3.2.1采樣方法:將已制備好的培養皿按下面的位置放置,打開培養皿蓋,使培養基表面暴露0.5h,再將培養皿蓋蓋上后倒置。
4.4.3.2.2 全部采樣結束后,將培養皿倒置于30℃-35℃恒溫培養箱中培養48h。
式中:M為平均菌落數;
M1為1號培養皿菌落數; M2為2號培養皿菌落數; M3為3號培養皿菌落數;
4.4.3.2.5 結果判定:平均每個培養皿中的沉降菌數未超過1個,即判本項檢查 符合技術要求。
4.5 檢定結果和檢定周期
4.5.1檢定結果:全部檢測結果符合技術要求者,判為合格,方可使用。 4.5.2 本設備檢定周期為一年,如發現檢測結果可疑時及時進行重新檢定。